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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107年 5月20日16時30分 有效時間:21日0時起至24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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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有預定的大大們有人已經交車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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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上述的民法規定,高姓男子若想要收養該名6歲女童,應作成書面向法院聲請,且高姓男子的年齡必須長於女童20歲以上、須經女童的生父及生母同意,並由女童的法定代理人代受與代為願意被收養的意思表示。另外,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19條準用第106條與第108條,法院為是否裁准收養的決定前,可以請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訪視調查,也可以依子女的年齡及識別能力等身心狀況,於法庭內、外,以適當方式,告知子女裁判結果的影響,使子女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的機會。本件桃園地方法院依上述家事事件法規定,請社工到高姓男子家中訪視,發現他和女童的互動親切自然,女童甚至全程依偎在他身邊撒嬌,而高姓男子對女童也的確當成親生女兒般關愛,另外女童的生母並未出庭,而生父認為高姓男子的確把女童照顧得很好,所以同意讓他收養,最後法官認為由高姓男子收養符合女童最佳利益,所以裁准收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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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民中心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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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李鴻典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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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審理馬英九洩密案,二審判前總統馬英九未負公務員保密之責判決有罪,逆轉一審無罪情形。看到高院判決結果網友紛紛上網發言,有網友表示,又遇到恐龍法官「洩露民進黨政客關說司法審判的秘密有罪!綠圾孔龍當法官?」、「現在民眾們都知道法院是那個黨開的吧」和「打馬!拔管!什麼都來!可憐的台灣」更有網友俏皮留言前總統陳水扁照片貼圖寫上「民進黨執政 我不需要再裝病」等字。但挺綠的網友也酸「貪污喬事情的還是逃掉了」、「罪加一等竟然四個月還可罰鍰!………………」兩派在網路上有明顯的不同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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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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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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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馮珮汶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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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盟表示,中選會作為公投的行政單位,並無實質審查的職權,更不宜對人民公投案透過媒體進行內容評論,任何發言應客觀回歸到公投主文。陳英鈐身為中選會主委,應獨立且中立,更應務實地將公投主文公告給社會大眾,客觀中立,不帶個人意識型態,讓人民於連署及投票時不被誤導,落實公民的權利,然而中選會主委卻透過各樣手段對人民公投案「貼標籤」,透過媒體放話「帶風向」,恐已違反「公投法」第35條規定,以非法的方法妨害人民公投連署及投票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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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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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局表示,敬鵬由於沒有在第一時間回報因為火災造成的空汙設備異常,且現場持續冒黑煙,對此分別各罰100萬元,另因敬鵬廠內的酸液不斷留出,29日經過檢測ph值僅有3,且水量大且廠方沒有有效圍堵,也依水汙法開罰300萬元。環保署今天也派員至鄰近國小檢測戴奧辛和化學物質濃度,最快2周才會有結果,但因敬鵬在這場大火中對附近地區造成重大的空氣及水體汙染,情節重大,且此為重大工安事故,已依照相關法規將敬鵬工業平鎮廠勒令停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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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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