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報訊】美國及歐盟同時宣布,伊朗減核協議(Joint 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, JCPOA)已獲談判成員國之採認,於本(104)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,該日期稱為採行日(Adoption Day)。JCPOA生效後,美國及歐盟將開始研擬解除對伊朗經濟制裁之細節,而伊朗則須縮減核計畫,並配合國際原子能總署(IAEA)進行查驗。唯有經IAEA查驗確認伊朗履行協議後,JCPOA才進入「開始執行日(Implementation Day)」,分階段解除對伊朗之制裁。
鑒於目前尚無法確定Implementation Day之確切日期,因此在Adoption Day 及Implementation Day間之過渡時期,國際並未解除任何制裁伊朗措施,我國廠商與伊朗貿易往來若未能遵守相關制裁規範,可能導致被國際制裁的風險,提醒廠商特別注意。
貿易局再次提醒有意出口伊朗之廠商,無論伊朗是否被解除經濟制裁,我商與伊朗貿易往來需掌握下列原則:(1)出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(屬「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」、「歐盟一般軍用品清單」或「輸往北韓及伊朗之敏感貨品清單」者),需依規定申辦輸出許可證,(2)避免與列入國際制裁名單之對象進行交易,並謹慎評估交易風險。
為協助廠商瞭解最新出口管制規定,貿易局將於本年12月8日(臺北場)、12月10日(新竹場)、12月16日(臺中場)及12月18日(高雄場)舉辦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說明會,歡迎有興趣參加之廠商至「貿易局首頁/與民互動/研討會訊息」報名。
廠商可利用貿易局建置之「企業內部出口管控系統」,分別進行貨品及交易對象篩選:https://icp.trade.gov.tw/ICP/Display.action?pageName=SHTC (出口管制貨品篩選工具)
https://icp.trade.gov.tw/ICP/Display.action?pageName=OList (國外交易對象篩選工具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