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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駐越南的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協理陳以謙指出,越南政府依其稅務改革議程於今( 2017 )年 2 月 24 日頒佈第 20 號號令自今年 5 月 1 日起生效,已取代了現行移轉訂價第 66 通告,並從 OECD 之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引入了概念及原則。陳以謙建議,台商若在越南投資最好及早因應。
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派駐越南協理陳以謙表示,國際間反避稅已成趨勢,各國稅務機關已陸續展開行動。他指出,越南的第 20 號號令著重在公平交易及實質重於形式原則,提供了新的移轉訂價合規要求,包括 3 層文件(本國報告、企業主檔及國別報告)、利潤指標分析、移轉訂價文件準備之豁免、新申報表,及關於可扣除關係人交易費用及利息之規範等,未來台商企業都需提交相關文件。
陳以謙指出,越南為台商對東協國家投資之首,且為政府新南向政策之重要前進基地,由於其擁有勞動力充足工資低廉,文化生活習慣與台灣接近之優勢,目前已有龐大紡織、鞋業、木業、汽機零組件、自行車等產業鏈聚集。各台商也相繼前往投資,如今越南經營的企業將增加更多法令遵循義務,他也建議各台商需儘早評估及因應。
此外,陳以謙表示,企業所得稅、增值稅及外國承包商扣繳稅等,仍為越南政府對企業之稽查重點,企業仍須隨時注意法令更新,以妥善管理當地稅務風險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8%B6%8A%E5%8D%97%E5%85%AC%E5%B8%83%E7%A7%BB%E8%BD%89%E8%A8%82%E5%83%B9%ELV LV包包 LV官方網站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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